二、依据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职责,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指导安徽省商标协会开展了2023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评审工作。根据《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》(皖商协字〔2021〕12号)的相关规定。宝力科技(宁国)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推荐为“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”。
三、根据《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3〕65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,经企业申报、逐级审核推荐、第三方审核等程序,宝力科技(宁国)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“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。
四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、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2〕140号)和各市经信局报送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。宝力科技(宁国)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“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”。